瀏覽單個文章
titan2007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首先 先附議上面的
搶案本來就不是國軍該管的
不是打不打得過的認知
而是不光是外島 本島也是有一堆老百姓吃定國軍有一堆怕事的軍官
國軍不用出海打 先被自己的百姓嘴砲打到頭抬不起來
其次
軍人在外面社會 跟你我一樣 不會比較行
一樣受法律約束
差別在處罰比較重
遇到社會事件 警察開一槍 跟軍人開一槍
請問誰的麻煩大? 大家都當過兵吧
如果打得過就可以管?
那請問 外島的老百姓死光了嗎? 還是都沒男人打得過?
非要別人家的子弟去出手?

其次 海軍船艦配有艦砲
那東西來幾發 海盜就可以去開幽靈船了
用RPG打.....
會不會想太多
海盜也是知道要愛惜生命的

海軍只是做跟不做而已
其實 我也覺得 人家做得到 我們卻做不到.......
舊 2009-04-18, 08:35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itan20071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