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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PCBDIY
男人的本性那個不好色喜歡看女人的,但人身為有知識跟道德的生物,自然就該不同於禽獸

〝自制力 〞是個人對於自我的價值與行為的表現,人要不同於禽獸,自制力就該拿出來,要不就等同禽獸

對有正確觀念懂得體諒女性的人來說,玩女人??真愛開玩笑,那天你跑去玩男人,我也不會意外

反對妓女戶在我們住的地方,的確比較能減少不安定的成份,減少少女賣***的機會

且"骯髒"事是你說的,既然你也知道玩女人不對,就該好好懺悔,不然你媽一定很痛心你不尊重女性

如果尊重女性,希望兩性平權,這樣簡單的行為,都可以被掛個衛道聖人,那你就該好好管管你的本性

大家先停止一下 ,風俗大我也想請你先聽他說說

我也問一個很基本的問題

請問為什麼性這件事,就是比人類的其他慾望,或是身體部位來的不同?

憑什麼,你付出勞力賺取金錢,就比用性賺取金錢,來的比較高貴,或者是合理

請解釋,然後大家看看你的答案



先問人家之前要先有自己的看法,所以我說我的看法
但是請您先說您的看法,我的看法不對可以稍候您再批判,不過請先分享您的

我的想法是,性是成為之所謂為一個人的一個部份
它和從最基本的食慾、排洩慾到比較複雜的良善、和平,或者是負面的殺戮、欺騙等等,都是一樣的

如果能夠了解這個最基本的邏輯的話,那再繼續(不同意沒關係,只要了解就好)

所以,今天一個人,如果在不傷害一個人的前提下,他要生存,他用他自己的各種能力或者是特質、身體的部份來換取
因為這些東西,本質上都是平等的
所以不管是體力換取、智力換取、或者是用良善換取,我們都要同意,這些行為並沒有高貴卑賤之分
因此,如果在不傷害人的情況下,你情我願,為什麼用性關係來交換,就不能夠等同於用腦力、體力或者是人的其他特質呢?




另外啦,稍為提一下,以下不是重點,所以顏色弄淡一點
其實性工作除罪化,我覺得並不等同於性工作合法與開放,因此很多人認為一旦修改法案通過(不是立法喔,是修改,修改目前抓到****易,要罰賣方的法律),就會搞的天下大亂
我覺得是多慮了,就算政府決定把性產業等同於其他產業,也不是光修改這個就夠了
現在只是把****易,不當成有罪而已,但是你大張旗鼓搞個應召站,那還是會吃上官司

總之,沒有除罪化,問題存在,有除罪化,問題還是存在
只是我認為真的要用管理的手段減少性工作
還是要從承認性工作者的工作權開始,不承認他們的工作權,就只有處罰這個選項
那還不如承認他們,你不但可以處罰(比如說在限制的區域外招攬客人就吊銷執照)還有管理的手段(比如說藉由收稅、健康工作來管理他們)
這比只是把他們當成過街老鼠打來的有用
舊 2009-04-18, 02:34 PM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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