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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5h2wcty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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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archarch
這是交通部提出,立院只贊成或反對,
看當時誰是國會最大黨..
以前有問題的工程,起碼還可抓判刑..
現在有問題的還可對著國民嗆聲...這也可算是台灣奇蹟


立院通過的是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法案 "

法條中 沒有規定要給哪家 沒有規定要用哪個系統


是誰強制護航 強制給遠通這個弊案叢叢 系統很爛 的財團經營 ? 是立院 ??
明明就是前朝的交通部

徐旭東說 我最討厭送錢的
徐旭東說 嫌貴就不要用
舊 2009-04-18, 02:22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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