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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扯-性侵犯緩刑 法官:他對科技貢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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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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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3
引用:
作者
marimari
真是一條白爛的法律...
這裡的義務是指什麼?
****,做家事,生小孩,服侍公婆?
不做就可以休掉??
當初心甘情願的在一起,事後感情生變就拿這一條法律來玩弄,真是爛到透了...
這裡講的義務就是嘿咻,以前就有判決,這種事不分男女,不是只有男的想要而已,沒聽過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嗎?
2009-04-17, 10:29 AM #
27
al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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