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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m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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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Axel_K
但是,台灣也有法定,夫妻要履行義務...除非已經做離婚訴訟中


真是一條白爛的法律...

這裡的義務是指什麼?

****,做家事,生小孩,服侍公婆?

不做就可以休掉??

當初心甘情願的在一起,事後感情生變就拿這一條法律來玩弄,真是爛到透了...
舊 2009-04-17, 09:43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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