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很扯-性侵犯緩刑 法官:他對科技貢獻很大
瀏覽單個文章
marimari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
Axel_K
但是,台灣也有法定,夫妻要履行義務...除非已經做離婚訴訟中
真是一條白爛的法律...
這裡的義務是指什麼?
****,做家事,生小孩,服侍公婆?
不做就可以休掉??
當初心甘情願的在一起,事後感情生變就拿這一條法律來玩弄,真是爛到透了...
2009-04-17, 09:43 AM #
25
marimari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imari
查詢marimari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imari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