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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PCBDIY
法律都幾乎是男性定的,那些立委那有可能自己找自己麻煩,會不會想太多

而且男性通常是家庭經濟來源,一般情況只要男方認錯,女方為了家庭大都原諒,很少告自己老公的

目前之所以要求政府開放性產業,說破了只是財團們為了賺錢的手段,賭都開放了,當然也想性開放

搞色情業可是數錢數到手酸的耶!所以賭跟色是好兄弟,不是沒有原因的

立委不動,可以動用社會輿論力量來影響啊~只要聲浪夠大,誰敢反對?
就好像反對****易除罪的輿論一樣......

而且依現行禁止****易的法條來說,並非告訴乃論,只要警察抓到就可裁罰,
買春將來若入罪也應是如此。
舊 2009-04-17, 05:47 AM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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