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性工作除罪化
瀏覽單個文章
PCBDI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新店
文章: 83
引用:
作者
sutl
那你應該是主張嫖妓犯法的那邊,基本上與本主題無關...
我之前就有講到,要不就雙方都違法,要不就雙方都合法。
以前美國都出現過禁酒令了,現在台灣出現禁嫖令也不用訝異。
ps:後來禁酒令失敗...
那裡又無關了?是我比較笨嗎?可以麻煩請前輩說清楚嗎
明明就是在討論性工作的合法性問題,是我搞不清楚嗎?
2009-04-17, 04:32 AM #
374
PCBDI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PCBDIY
查詢PCBDI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PCBDI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