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rja
如果當時沒有人苛責他、酒駕在當時不算是負面新聞的話,把他救出車子的那兩位目擊者就不會說媒體尚未證實就亂報酒駕的行為 "不公平"
在台灣我不確定,但在美國及加拿大若疲勞駕駛造成他人的傷害和損失,是有法律責任的,不是你想的那樣「喔,他是太累了所以才超速,好可憐喔,我們不應該怪他」。疲勞駕駛跟酒醉駕駛一樣都是不負責任的駕駛,不是美化。
通常所謂的疲勞駕駛不是只限於連續好幾個小時開車,最普遍的是 "睡太少" 或是 "沒睡覺",不然就是吃了容易導致嗜睡的藥 (有些感冒膠囊會標示開車前不宜服用)
疲勞駕駛的起因: (引自: http://www.tssm.org.tw/old_page/doc...wsy_driving.htm)
睡眠不足,或過渡疲勞
長途駕駛,途中沒有休息
在易睡時段開車(凌晨兩點,清晨六點及下午四點)
使用酒精或容易導致嗜睡的藥物(例如: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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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剛好,他出事那年,剛修法"酒精濃度過量",6000元起跳.你知道修法之前的"酒醉",罰多少嗎?我只能說以百元算.
你覺得當時社會重不重視酒駕行為?
媒體報的是警方研判酒駕,目擊者是當場給警方吐嘲?,還是時隔多日才說不公平?
2.在台灣:
第 114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俗稱疲勞駕駛)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
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五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3.疲勞駕駛的醫學解釋是很可採,但可惜裡面沒提到疲勞駕駛造成車速過高的可能性有多少.
我的個人經驗是,看前車疲勞駕駛>蛇行的速度都不快
而且容易忽慢忽快.左偏右偏.
更別說,其他因素會讓車速過高.
4.因此
我的確是認為他超速的原因不明.
我比較粗淺的看外在證據因素,認為是有意思的超速
功力還沒法看到他的生理狀況
必須知道,當出現被害者時,沒有"疲勞駕駛"這個法律字眼
只有過失傷害.致死
相反的,無被害者時,"車速過快"or"疲勞駕駛"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