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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
Wink

引用:
作者哈特利甘藏
您可能曲解我的意思了

最後當然是照條約走沒錯

但有時保險公司跟當事人對"條約"的"認知"不一樣
(ex.當事人認定發生的狀況符合理賠條約
但公司那邊不認同;有點像Raziel大上面舉的例子)

理賠糾紛發生問題往往就是在這裡

當兩方認知不同時替你服務的業務員能不能替你爭取則是關鍵

我要表達的大概是這樣

並非是原本沒有保的東西要靠業務員幫你翻盤


不好意思~沒有要怪你的意思~
我瞭解你遇到一個好業務~所以你會感念在心~
只要提到保險~你就會把他拿出來讚美一下~

而我只是希望能由法律及條約層面來看~
畢竟這才是最後的決定的關鍵~
大家都把正反面~表示給樓主看~
讓樓主好做判斷~也算功德一件~~

善哉~善哉~
舊 2009-04-16, 01:0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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