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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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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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什麼公司原本不賠的~然後業務員去爭取後~
公司就賠償了~那個只是業務員做秀給你看~
保險公司又不是開慈善堂的~
一切照條約走~條約有~就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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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曲解我的意思了
最後當然是照條約走沒錯
但有時保險公司跟當事人對"條約"的"認知"不一樣
(ex.當事人認定發生的狀況符合理賠條約
但公司那邊不認同;有點像Raziel大上面舉的例子)
理賠糾紛發生問題往往就是在這裡
當兩方認知不同時替你服務的業務員能不能替你爭取則是關鍵
我要表達的大概是這樣
並非是原本沒有保的東西要靠業務員幫你翻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