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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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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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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ctsai0821
刑法上定義竊盜本來就不包含有線電視的訊號
業者最多只能從民事下手,從刑法上下手是告不成的
所以第四台的警告跑馬燈實際上不具任何意義


可是就業者應該可以收到的收視費而言,私接的行為勢必對其財產權造成侵害,這一點用竊盜論不知成不成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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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09-04-16, 09:5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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