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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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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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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adiadd
過半的網友,選擇漠視才是正確的(我也是這麼覺的)

這都要歸功於我們大有為的法官們的有效指導......


++1。

這篇言論獲得的迴響還真不少。站上有許多法律專精的網友,三不五時就搬出「XX原則」來訓人,看到這篇之後,不知道有何感想,又能搬出什麼大道理來為我們敬愛的法官大人辯解,順便教育一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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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09-04-16, 03:37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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