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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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W
重點不在於你個人感受,而是在於對於社會是否有正面幫助,你的個人感受並無法超越整個社會,請不要以自我為中心來衡量事情,你說來說去就是在說道德,那東西請從教育著手,至於性行為不是塞住洞綁住屌就能解決,也不是揮舞道德大旗就能解決,這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東西,社會要的是個解決問題的手段,也就是合理的發洩,進而減少問題與犯罪產生,而不是一個看起來漂亮,但是卻無法解決問題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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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發言,每個人就都是自我為中心,你我也不例外. 手指頭不用只指向別人.
假借公立場的論調也只是把自己的想法拿來加上群體的外衣來包裝罷了.
而我就是認為開放****易對社會的好處高過於代價. 你說了這般那般的好處,但能否認它的代價嗎?
那你的立場又何在(自我為中心/有利的才講? 那跟你批判的我有什麼不同?)
或許只要跟道德有關的對您來說都是無關痛癢吧~
已經存在的事實, 並不代表需要成為合法化的目標, 想開方便之門,鶯鶯燕燕的五彩夜生活
的確有人在過, 但是未必每個人都認同, 我也認為這不能成為社會的常態,但也承認不能消滅.
我選擇冷處理, 也是一種處理. 在沒有其他被發現的違法情事前提下,當作他人自由的範疇.
至少還可以取得不同族群得以共存的空間, 而不是一股腦的想到有需求就要搞開放.
現在的現況並不完美, 但我務實的承認完美的方案並不存在, 新法未必保證能比現況好.
你想要讓****易合法化, 請自便~ 這邊談再多都不會有實際的改變,第一百多篇那就講了.
解決問題的手段? 我前面就已經很大方的承認, 娼妓在現今社會只不過是張可以犧牲的牌,
不會是社會價值主流去照顧的對象. 人性的需求也存在沒錯, 但那也不會是高優先的社會議題,請自理!
我也承認沒有好的方法能去兼顧社會意志與娼妓問題,私娼的存在與現象就算****易合法化
它也永遠不會消失, 想以性工作除罪化來解決這問題也只不過是緣木求魚罷了.
倒是您說說, 在鼓吹性交易合法化之際, 又願意承認與接受多少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