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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e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覺得觀念還沒到那裡,這麼做,就是自掘墳墓,當然不贊成,本議題亦同.

而未來觀念會改變,也不一定現在就要去做,循序漸進才是正途.
等到通姦的觀念進化到無罪,性觀念才算夠開放,之後再談賣***合法,這才合理,目前觀念並沒有你想像的開放.
有哪個先進歐美國家,通姦有罪,但賣***合法嗎?
如果真有,那真是不可思議啊!

那就等台灣廢除通姦罪行後, 再來談開放公娼好了
通姦罪本身的爭議也滿多的... 看來遲早也會廢掉
舊 2009-04-15, 06:27 PM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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