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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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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覺得觀念還沒到那裡,這麼做,就是自掘墳墓,當然不贊成,本議題亦同.

而未來觀念會改變,也不一定現在就要去做,循序漸進才是正途.
等到通姦的觀念進化到無罪,性觀念才算夠開放,之後再談賣***合法,這才合理,目前觀念並沒有你想像的開放.
有哪個先進歐美國家,通姦有罪,但賣***合法嗎?
如果真有,那真是不可思議啊!

另外,我前面所提的,就是不管哪一類,都不一定要走這條路,[給一條路]的說法,恐貽笑大方.


未婚懷孕的那麼多,年輕人的觀念早就不是你能想像的了
舊 2009-04-15, 06:18 PM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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