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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30元停車費檢座告收費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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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x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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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
tangjack
那位"檢察官"身份的市民, 我不認為他有做錯.
浪費司法資源的是那個收費員, 如果他有好好做好他份內的事, 今天事情就不會演變至此.
如果你輕輕的撞了我一下, 並且向我道歉, 我還是覺得被撞部位的細胞有受損, 堅持告你, 你覺得這算不算浪費司法資源? 如果你從未因不小心而造成別人小小的不便, 我還真的很佩服你.
2009-04-15, 06:10 PM #
57
mmx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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