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mx16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tangjack
那位"檢察官"身份的市民, 我不認為他有做錯.
浪費司法資源的是那個收費員, 如果他有好好做好他份內的事, 今天事情就不會演變至此.

如果你輕輕的撞了我一下, 並且向我道歉, 我還是覺得被撞部位的細胞有受損, 堅持告你, 你覺得這算不算浪費司法資源? 如果你從未因不小心而造成別人小小的不便, 我還真的很佩服你.
舊 2009-04-15, 06:10 P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mx168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