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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ayler
那表示整個社會的性觀念開放了, 要找到從沒性伴侶的對象, 越來越難
未來也會逐漸開放到能接受公娼, 走向歐美日的觀念

社會上就是有許多邊緣份子, 男人就是去搶去偷去當流浪漢,
女人很難去搶去偷, 只是多這一條路, 不是去搶去偷, 但也一樣跟偷搶不能被接受
只是一昧禁止, 卻沒找出一條路
不然政府多抽一點稅好了, 蓋房子給他們, 也供他們三餐與子女的教育費用? 或衛道人士能提出更好的方案? 不要只是說這方案不好, 但又提不出更好的方案

如果歐美日社會觀念如何,我國就必須有相同的觀念,不是很可悲嗎?
也不用修憲了,直接有很多藍本可以抄襲不是嗎?

伊斯蘭教國家(?)的哪些女人是不是早就該造反了?
將來會怎樣,不代表現在就該怎樣,很多國家通姦都無罪了,問題是,大多數的國人能接受[通姦除罪]嗎?

最後,你提到[給一條路]的觀點很有趣.
賣***者,我簡單歸為三類.
第一類,無法供三餐與子女的教育費用.
第二類,償家人債務.
第三類,物慾驅使.

第一類,社會救助一直有相關正府部門及民間團體在做,沒必要一定要給這條路.
第二類,如果因繼承負債,記得政府也有相關拋棄繼承的追朔.如果是其他債務,非法討債也是政府一直在做的,也沒一定要給這條路.
第三類,我應該不用講了吧.

是不是有其他種類的賣***者,非賣***不可,是否可請你提供討論?謝謝!
     
      
舊 2009-04-15, 04:21 P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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