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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到處都是,已經化為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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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ari
過去就算了

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

公布了

然後呢??

然後就會有人開始吹我 搞我

我現在則是在想
要把她的手機辦停(要付違約金) 還是辦遺失補發後自己用來打亞太(要買個亞太空機)

我想她應該已經忘了
她的手機是我幫她辦的...特地從北部殺到南部幫她辦...
也是她唯一的一隻手機...
舊 2009-04-15, 08:5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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