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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其實我是不想說這是政文,畢竟人家向政府爭取職業自由,說實在沒什麼好反對的
我所要強調的是,百姓是無辜的,
我們把時間往前推,
(大家去Google一下"廢公娼"就知道)
早在1991年社會秩序維護法制定前,公娼就是合法存在的。
根據日劇時代留下來的傳統。說有合法的工作權。
甚至2001廢公娼之前(這時候就有社維法跟公娼存在的法理衝突了),
所謂****易在某種程度上也還是合法的。
因為還有"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等法規存在。

從歷史上我們可以知道,在台灣性交易本來可以說是屬於工作權保障的一環
不知道哪來狗屁社會維護法,說****易是危害善良風俗的,通通罰,也沒有分
公娼私娼呀,要不要抓都是看政府高興。這樣的態度,也就是不把****易
當作是一種工作。
短短的約莫二十年,居然這麼反覆。
人民怎麼知道是不是又在話唬爛。
光從歷史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在想說只要...


再說一次你的文筆真的不錯,莊諧併兼

問題每當掌權者高舉道德旗幟後
就有社會最底層的人要倒霉
之前北市片面廢除公娼後
這些弱勢族群除丟掉工作外
連最後一點人格也一併沒了(因為不道德)

外加這個討論串一些人也來加踹一腳
這些人腦子不知都裝了些甚麼
顏射有之(可以加錢)
亂倫兼之(老爸可以嫖女兒)
強暴說也來插一腳(給錢就不算)
到底是誰沒道德
     
      
舊 2009-04-14, 07:02 PM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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