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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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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雲軒居
文章: 354
引用:
作者
drasil
和尚不能吃肉,神父不能結婚。
既然宗教皆為引人向善,則教條中不該限制這種日常生活行為...不是嗎?
因此吾人食肉結婚實乃天大之罪過,比盜拓還惡上數倍,不可不察。
市民大眾欲結婚、吃葷食者,應先讓教宗和達賴等人以身作則,先結婚、開葷給大家看。
如果不認同我,就是你潛意識中認為結婚、吃肉也是一種罪...
是啊...是啊...我有罪...
我愛吃肉,我想結婚...
2009-04-14, 12:0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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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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