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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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蛇纏沾手
我只有一個很蠢的問題...
一旦性工作合法後, 已婚人士買春算不算"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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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合法化後,買春賣春算不算"通姦罪"要看那時的法條是怎麼定的;
以目前來說,買春賣春男女雙方一樣算通姦。
****易除罪化這種有爭議的議題,其實是見仁見智,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大家可以就自己的立場提出看法來討論,但也不用爭個你死我活啦~
世界上很多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而是灰濛濛的亦黑亦白,
所以不見得跟自己立場相左的人,觀念就一定是錯的,只是看法不同而已~
就好像有人愛吃甜,有人則愛吃鹹.......各有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