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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金蛇纏沾手
我只有一個很蠢的問題...
一旦性工作合法後, 已婚人士買春算不算"通姦罪"?


再來就是通姦除罪化...
那麼..如果配偶跟他人發生性關係袠?
嗯...那又要先討論..婚姻中...
****是否需為忠誠...
若是...則可因配偶違反忠誠義務..而求償
若否...你可以去找雞....我也可以去找鴨

不要只把性工作者只定位在女性...
**客..也不一定只是男的....
舊 2009-04-13, 11:51 PM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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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