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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5h2wctyo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ayler
根本問題是在車輛明顯超過道路負擔,
要是機車, 汽車, 公車, 行人+單車, 都有自己的道路, 就沒這問題啦
哈, 在台北就別想了, 快把各捷運蓋好吧, 多少有點幫助


不用

取消所有路邊停車格 劃出機車專用道 並嚴格照相 汽車佔用者 一次罰五萬 這樣就可達到四分之一的目的

再規定 沒有屬於自有產權停車位者 車子通通強制填海 這樣就能達到四分之三目的了

然後再於百貨公司 辦公大樓處加強拖吊 一次罰五萬 強制商業大樓提供足夠車位

這樣就能完全達到目的

不旦沒花錢 還能賺一筆 又能解決問題
舊 2009-04-13, 07:3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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