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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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麥科
我還是想問,請問性工作和一般工作有什麼差別?
不搶不騙,出賣自己的性器官,比較不道德?出賣自己的肌肉與腦力,就是比較高貴?
好,如果性工作是被強力規範
比如說不可能發生白**、性傳染病蔓延、逼良為娼,請問這樣你還是反對性工作合法化?
最後一個,請問因為消費性服務而造成家庭問題,這到底是誰的錯?政府應該管到這種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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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如你所說的,道德。此問題如何解決,民主國家,以多數人意見為意見
二、出賣性器官可以,那賣個腎臟300萬元也可以吧!
三、性病等問題,加強執法,性工作者少,此問題就少。
四、吸毒者,也是家庭問題,該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