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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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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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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最大的差異性就是心理吧,自願與非自願在心理上是完全兩回事,後者恐怕會有抹不去的心理陰影∼∼
那如果今天有人(不管是男是女還是第三性)願意從事性工作,而不是被逼良為娼
請問他犯罪了嗎?有的話,請告訴我為什麼犯罪?引誘人犯罪?
還是會造成更多非自願的人?是的話,為什麼?
2009-04-12, 10:0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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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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