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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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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kctsai0821
申訴都是錢先繳,申訴成功再退回,
浪費的是自己的時間,
自認倒楣的,就被國家賺走了,出事就把基層推出來

這跟警察取締違規時"逕行舉發"一樣,隨便抄個車牌舉發,
不能排除少數不肖員警亂編違規事實及不小心抄錯牌的可能
但倒楣的車主就要花很多時間金錢申訴,
若沒時間申訴自認倒楣的,就變成條子的業績了.

如果申訴成功後也能向開單警察提出告訴就好了
舊 2009-04-12, 01:41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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