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用另一種模式來看,有時都是官方放火所製造的新聞
不論是重機或大型重機車, 事故死亡的責任歸屬未寫,
一般人就會想成全部是都機車族的過失所造成的死亡事故實在不合理
而且以數據來看
大型重型機車
96年A1類事故死亡11人,死亡率約萬分之5.7,
97年A1類事故死亡7人,死亡率逾萬分之3.6 (有下降是好事)
大型重型機車有1萬9185輛 (何時統計的數目??)
96年11月1日起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
96年發生4151件交通違規案件,
97年倍增至1萬1914件,相當於每2輛大型重型機車就有1輛違規
(這算法有問題?? 97年的大型重型機車領牌數有多少??, 搞不懂算法 1萬1914件違規/1萬9185輛 應該快等於一台車可能有一次違規吧 )
換個方式多想想,就不會變成政府玩弄人民的對向
話說,台北縣市的重陽橋機車道設計嚴重錯誤, 三四任市長都說要改善都是講政治空白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