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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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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3
正常是要警方處理比較正確 拍照這個應該是其次

如果人沒受傷 對方也願意全額負擔財損(對方沒保險或不方便辦出險 例如酒駕)

我覺得

應該在事發當時寫下和解書(沒報警處理的狀況下)

簡單敘述 時地物 對方願意全額負擔

比對身分證件無誤

請他簽名 (小擦撞直接現場拿錢更好)

如果今天他不承認 後續處理會很頭痛
舊 2009-04-10, 02:5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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