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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期改輕判 發爐!死者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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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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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
咕咕鳥
....不論棄屍時死者是否已死..算傷者好了
但是是將傷者推入水池...也因此溺斃
這還是故意致人於死...
那來的過失?
刑法第14條第1項: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刑法第14條第2項: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怎麼看都不像過失
2009-04-09, 05:44 PM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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