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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能很難想像信用擴張的過程,
一個人只有10萬元的還款能力,合理的情況下是他借超過10萬就再也借不到錢,不然就是要有擔保,
這樣的人可能很早就借不到錢了,但所產生的問題也小,
可是銀行的貪婪卻使得這樣的人可以透過信用擴張,以卡養卡的方式來延後自己的信用破產,
在這個過程中,銀行賺進了大筆的利息錢,可是這些到了末期都是空的,
一旦欠款人再也無法借錢來繳每個月的最低應繳金額就會變成呆帳,
這些呆帳最後就是全民來買單,大家在這過程中都是輸家。
在信用擴張的過程中,銀行賺到了利息、需要借錢的人借到了錢度過難關、
享受信用卡免費服務的人得到了服務,
大家都有好處,但這是虛胖出來的,就像吹泡泡一樣,會越吹越大,但會有吹破的一天,
一旦破了,一堆人信用破產,被迫賣出手上的資產,銀行增加一堆呆帳,
然後政府用全民的稅金來填補銀行的呆帳,
這些問題的根源就是來自於信用擴張,
那決定一個人的信用額度的銀行需不需要對『信用過度擴張』的情況負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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