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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bonoc
你似乎會錯意了
對方說的是:貨""屯""在公司裡,屯到保固期快過了還沒賣出去(合法)
直到失去保固前一個月有客人上門買了該產品(合法)
要求開發票(合法)
如 此一來,,雙方皆依合法管道完成交易,並無惡意拖延/延長保固期之做為
要求完整保固算不算保障?還是算違法?
接下來的就讓熟知法律的大大講解了


華碩保固起始日以購買證明當日若無購買證明以工廠出廠日+2個月算
     
      
舊 2009-04-08, 10:09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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