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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珈慶出走/體委會:原已達成協議 吳父突然加碼才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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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亦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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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國籍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前段規定
男子年滿15歲翌年1月1日起,
未免除服兵役義務, 尚未服兵役者, 不得為喪失國籍之許可
吳珈慶想變新加坡人
先服完兵役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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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2009-04-01, 06:56 PM #
32
雲 亦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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