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怒火燒盡九重天
每次遇到這樣的話題,都會有人出來放類似的大絕:
1. 你不是XX的員工,沒有資格批評。
2. 不爽就換工作啊
3. 不爽就自己當老闆啊
問題是,如果今天XX公司可以惡搞,而沒被批評,
政府也不處理的話。哪一天貴公司的老闆也來有樣
學樣,也不會有事,那麼你怎麼辦?如果大多數公
司都這樣搞的話,你能逃到哪裡去?
今天你不為別人發聲,哪一天你遇到不公平的對待
時,就沒有人能為你發聲了。
還有,並不是要身為老闆或貴族,才能爭取自己的
權益,否則我們現在可能還實行奴隸制度了。法律
保障所有人的基本權利,即使你是基層員工也一樣。
如果公司違法損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應該採取法律
行動;如果公司鑽法律漏動,我們應該要求民意代
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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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閒沒事做...大家來聊聊
我很認同你後面的說法...
但..一切的前提..都還是在法律之下
或許..法律是不公平的
或許..法律事保障有錢人..
沒辦法...弱勢的我們...只得辛辛苦苦幫人家端盤子
公司的不法..如果是法律漏洞
那代表的立法諸公的不盡責...
立法是誰..? 是老百姓供養的...
商人呢?? 以賺錢營利為目的...
或許保障了相對少數..所以公司員工的福利...
要不然...你還能指望公司營利怎麼做?? 捐錢嗎?? 該捐多少才是滿足社會??
有人舉例了孤兒院..
當然這些人..自小就生活困苦...或被遺棄
但...原始的呢??? 親生父母呢??
父母更或許有1萬個理由...是與不是!!
但...最後這些孤兒就是在孤兒院了......
該批判的父母...大家都忘卻了...
留下的是給社會的壓力...
社會期望的是轉嫁於企業的贊助!!!
企業創史的目的...是救濟孤兒院嗎??
說實話...
人家企業肯做..個人覺得了不起
人家企業不肯做..或做不來....個人覺得那又如何???
人與人...並非誰欠誰的宿命!!
這些不是大絕~
人是人..
企業也是人(法人)
錢進了口袋...個位摸摸自己的心...肯拿出來多少??
更何況企業這個人(法人)裡, 還有幾百幾千的人等著分....
你想....
在新聞上..任何的談話內容..所代表的就是企業形象或企業主需要承擔的責任..
在這裡發言..隱姓埋名...承擔什麼?? 需要什麼形象??
所以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不相稱的對比對話~
自然不可能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在法律沒更改更好的"遊戲規則"時
這樣的批判並無濟於事...僅是爽度...不是嗎??
爽度??
有人說話都可以拿來當屁讓人聞...這樣就有爽度...
那生活有何其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