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幼遭母遺棄 33年後被母告棄養
瀏覽單個文章
三隻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
樓主的新聞中提到母已與父離婚了
而當女兒的應是歸父親教養
這樣子.母還能告女兒棄養?
另...如女兒以收入不足以供養母親為由.提出減少生活費支出或者免除生活費支出呢?
2009-03-31, 02:00 PM #
18
三隻虎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三隻虎
查詢三隻虎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三隻虎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