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D3STYPER
瞎引用不分因果搞不清楚我有沒有講過.
你的論調去當老闆, 我可以保證出事情遲早而已,
因為,
你只把有錢人跟出錢的當人,
領錢的該死.
所以幹爆你剛好!
BTW,
個人沒有心眼小到被資遣不爽到現在,
心裡可以容納的事情很多, 不爽是最後一樣.
當初我被資遣也是公司差不多了, 的確錢燒完了, 我不怪他, 腦殘的經營者不用跟他計較.
只是看到在這個時期,
竟然還有人的嘴臉比資方還資方, 這個去當資方代表,
是我先聯絡龍巖來收屍.
And,
搞清楚誰先針對誰, 不要引了言以後再說你沒這個意思,
帶種一點, 不然怎麼當資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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