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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難道還不夠窮嗎?內政部去年九月公告九十八年最低生活費調降為九六六○元,全台約三千戶民眾從低收戶變成只是「近貧」。社會司坦言,這個呈現事實的數字,對低收入戶雪上加霜,二月已重新公告為九八二九元,目前正重新清查符合資格低收入戶。
金融大海嘯襲擊下,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九十八年最低生活費為九六六○元,比九十七年的九八二九元降低一百六十九元。換句話說,想當九十八年的低收入戶門檻抬高了,必須比九十七年再窮一百六十九元才行。
東勢鄉安南村長翁宜蘭表示,村內有一戶低收入戶,父親六年前車禍重傷無法工作,二女兒自願讀高職夜間部,白天當工讀生炸雞排,時薪才廿元,卻因此被認定為有工作能力,去年低收入戶總清查時,被加計每月一萬兩千一百零五元所得。
翁村長說,由於最低生活費調為九六六○元,這戶人家就差幾塊錢被排除低收行列,全家急得像熱鍋上螞蟻,大女兒的護校也下通牒「三日廿日前再不取得低收入戶證明,就不給予學雜費減免」。
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依公式算出的九十八年最低生活費對低收入戶資格造成衝擊,二月已重新公告,放寬為與九十七年相同的九八二九元,三月已經發函給全台縣市政府,重新清查邊緣戶,並恢復其低收戶資格。
由於社會司即時修正,上周五這戶人家收到低收入戶證明,父親緊急奔到大女兒學校送件,挽救了學籍。但二女兒唯恐家裡又被排貧,決定轉回日間部,放棄打工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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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收入超過9829就不算低收入戶
靠! 那些公務人員看看你們的薪水
你們不覺得慚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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