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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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mi-dimi
...2.除非是經過兩個以上的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需要強制住院,不然走不走是基本人權。否定的人,試問你有膽綁住此孕婦? (新聞就變成:署桃死要錢,孕婦要求轉診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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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因肺部疼痛送急診,醫生說他心肌梗塞必需立即開刀,不然有生命危險。但我朋友覺得痛的明明是肺,為何開的是心臟?他問醫生說如果開刀結果發現錯誤怎麼辦?醫生說:「那我們向你道歉」

,因此他堅持辦理出院。
後來他再找台大檢查,證實是肺氣腫,他堅持拒絕開刀出院沒錯。
所以我贊同dimi-dimi的說法,病人有權不同意大夫判斷並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