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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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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dimi-dimi
我先聲明,我是台大的,跟署桃無關。
1.要瞭解高危險妊娠的風險,醫院能力不夠或是高度危險的產婦,就要考慮轉診(醫學中心)或是與家屬溝通好下一步可能發生的事與處置(緊急手術或是緊急轉診)。
2.除非是經過兩個以上的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需要強制住院,不然走不走是基本人權。否定的人,試問你有膽綁住此孕婦? (新聞就變成:署桃死要錢,孕婦要求轉診遭拒)
3.這件事本來就跟健保無關,公立醫院已經收了無數這種案例,不會在乎多一個,健保卡是孕婦的誤解,醫院一堆社工社福的,不是白設置的。否定第一線的醫療人員會讓你的人生從此更快樂的話,我希望你不要是下一個生病的。


我想你的第一點就不成立了,
如果醫生已經完成檢查,判斷出產婦OK,可以留下來生產,整件不會發生,
所以事情的真相有幾種可能:
1. 如果醫生已經完成檢查,判斷出產婦高危險,應該轉診
但最終事實是產婦自行回家在家生產看來,代表醫生診斷錯誤,產婦實非高危險,
而且更重要的是,
桃署已是桃園地區第一級醫院,已開三指又是高危險,
還安排轉診去榮總,台大等教學醫院,豈不是打算讓產婦死在救護車上的謀殺行為?
2. 如果醫生沒做檢查,只因沒健保,沒產前檢查,就直接以產婦高危險名義,要求轉診
是非一目了然,醫生難辭其咎.
3. 醫生打算做檢查,過程與產婦發生口角,產婦一氣之下就回家生產
這個比較接近新聞,產婦與桃署自己的說辭,
但與網友提到答應在院生產,已至四樓更衣準備待產的說法完全不搭!
(我不相信都已經更衣,躺在床上待產,滿腦子準備迎接生產的產婦,還會因小事生氣到爬起來更衣回家)
問題回到原點,
是不是該問產婦學歷等身家調查,才決定能不能接受在院生產?
在已知已開三指之下,醫生是不是可以讓產婦自行離院,而沒做安排(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
 
舊 2009-03-29, 10:44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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