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eoatx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drasil
民法修過以後已經是自動變成限定繼承了,但是討債的兄弟不會管這些,所以希望沒在地下錢莊借過...

我覺得人沒有企圖心不要緊,怕的是有遠超過自身才能的企圖心,那樣結果會很悽慘。我認識的一個同學就是這樣欠了幾百萬,現在還想著再度做生意東山再起呢。

請問這有確定嗎?
請問哪時改了?
法條改成什麼樣子呢?
哪邊有這方面的確定資訊可以查?
謝謝^^
舊 2009-03-29, 05:25 P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oatx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