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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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tralet
敝人上一家公司的生產線,即使下班時間到了,若工作未完成則要做到完才能走,不算加班費。
線上一堆歐巴桑急著回家去煮飯接小孩,幾次之後就生氣,告到勞工局去了。很快的,這些不合作的歐巴桑就回家吃自己了,不過公司也不敢再強迫線上員工加班了。但不久,生產線就全裁掉換外勞了。
這年頭,無良老闆多的是,但是否要抗爭、您有多少本錢可以抗爭、抗爭後能得到什麼、是否有更好的抗爭方式,在行動前還請三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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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不就又違反另外一條了嗎?還是有發遣散費嗎?~政府也站在資方那邊嗎?我之前有在公司表現沒有很明顯!收集證據!~準備那天被公司fier的時候!反擊!~~要一筆錢再離職!反正我們的工作跟聘雇人員差不多!那天沒簽約就沒工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