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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9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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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引用:
作者marinese
屁話連篇~ 微罪不應嚴逞

事情不是討論對與不對
都是普世價值了 討論個對與不對啥!?

那天你跟女友走路上 因為妳多看別女人一眼
她就該跟妳分手?

原來上班打混 摸魚 偷懶 是普世價值 大家都該這麼做

那我錯了 希望你不要被這 普世價值 害到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舊 2009-03-28, 10:43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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