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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s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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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7
引用:
作者Totenkopf
竟然有這種"民代"幫顏射管說話
莫名其妙......


我覺得很正常阿,沒有法源,沒有任何規定,沒有宣導期,警察的執法尺度是什麼?

機車排氣管是屬於不需經過監理單位登記就可變更的設備,規定也就只有簡單的

需有防燙裝置跟排氣管出口應在車輛下方,如此鬆散的規範,難怪路上一堆顏射管,

現在要做的就是趕快修法,將規範訂出來,否則顏射管這問題永遠吵不完
舊 2009-03-27, 06:07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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