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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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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小建
您說的這些大部分小弟也都認同...
但當初法規制訂也沒這麼人性化,所以法規規範的說明是說...
擅自改裝車體,『以致影響行車安全者』,才不允許!
今天顏射管已經是公憤了...
警察的取締或有因人而不完善處,法規也不可能盡善盡美,但是就規範上,個人不覺得法規有刻意要完全杜絕絲毫不准改裝的想法。

目前法規上是沒有,
是前面有些版友說直接通殺比較方便。
還有那個新聞片段裡警察跟監理人員的說法也是直接通殺。
被臨檢的騎士說他在網路上看到相關規定,認為自己的車沒問題,
結果警察嗆他:"網路上的不能信啦"
監理所網站抓下來的規定也不能信喔?那到底要相信誰?
舊 2009-03-27, 08:55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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