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小建
法規永遠不可能跟得上市場腳步,這點全世界都一樣!
所以顏射管該分成兩個部分:
a-自行改裝 -- 沒話說,那些改裝的用品本來就沒明確法規在管,所以壓根沒有所謂可以 "合法與不合法販售問題" ,但是交通法規很早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說...擅自改裝車體,對行車安全造成危害就是會處罰!
所以要自行改裝顏射管、不同顏色車尾燈&方向燈、不合規定的HID大燈... 這些全都該罰,也無話可說!

像這樣的情況,監理單位就應該會商商檢單位讓這些改裝品不能一般車行陳列販售。
而不是監理單位拼命罰老百姓,另外一邊還是繼續讓他賣。
01那邊再爭取的就是這個。
樓上chk網友說的"賣的東西合法..不代表你怎麼使用都合法",我也贊同。
像是觀賞刀,可以買賣,他的用途就是陳列觀賞,拿來傷人違法。
這是在上市前就已經定好的規則,你這個刀就是限於觀賞與收藏。
但改裝品上市前政府放行時並沒有規定只能用於競技車輛,也沒有規定買回去只能陳列,
那當然就代表我可以裝在一般用車上。結果我被罰,這不是很莫名其妙?
所以才會一直強調,監理單位要跟商檢單位訂出規則給改裝者跟生產廠商參考。
什麼樣的改裝品可以買賣,可以裝再怎樣用途的車上。而不是兩個單位各玩各的,
然後監理單位來個通殺,玩死一般消費者。
亂改是該死,但改裝不是壞事,改的好,可以提高車輛安全性跟舒適度,也不會路上每台車
看起來都一個樣。
(我的車上只有輪胎、儀表燈跟氣嘴蓋不是原廠)
引用:
作者小建
b-原廠出廠就是顏射管的 -- 這就是監理單位失職處。顏射管不是一天兩天的公憤了,卻一直讓其存在不去修改。這部分,應該跟機車生產&製造商、代理商給予新的法源,限期改善。同時未來出廠&進口的機車(包含重機)都該予以規範。

最近有原廠被被抓的,並不是出場就是射顏管,只是管身是翹的出口還是平的,
就被警察跟監理人員認為有改,還有原廠方向燈罩是透明的,也被硬說是改裝的。
舊 2009-03-26, 05:09 PM #9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