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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isa Hsu
我是說台灣警方有透過國際刑警,要求他國逮補歸案嗎?
聽李敖講尹案,就說過檢方如提出汪傳浦涉嫌兇殺案,國外警方就會協助逮補,但問題是台灣不提,國外警方自然不能抓.
因為看電視介紹國際刑警,就有一案是美國商人欠債逃到英國後,透過國際刑警機制,由英國警方逮補歸案.所以可以10年不聞不問,還是覺得怪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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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向弄錯了
好像認為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就可以解決
如果真的那麼神,各國不都想抓布希回來問罪
如果李敖是這麼說的話
我只能說聽聽就好,哪有這麼簡單
我先前就說了
外國人在國外犯罪後跑到台灣,關台灣政府啥事
只要那人護照既沒被取消,在台也無犯罪
台灣政府也不能逮補他,這是他的人權
如果什麼人在台灣外國(或組織)一通來電要台灣政府來抓
豈不就成了他國主權管轄權及於到台灣
不是台灣這樣,各國都是如此
拿汪傳浦來說,台灣能作的就是取消他的台灣護照
讓他在國外到處被踢出境
希望他有昭一日能跑到和我國有外交默契的國家
最後交給我方的外交人員帶回
但是他有多本他國護照持別國身份照樣可以入境
外國政府也拿他沒輒
還有是誰說台灣不提逮捕汪傳浦的?
是提了之後外國政府根本不理會台灣請求
這種司法案件最後還是要透過兩國的外交途境請求對方司法協助
跟那種國際刑警組織根本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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