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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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ipitor
現在結婚夫妻大都選擇夫妻財產分離制(也有共有制)
既然財產分離,財務上就是個別自主,其他部分應該採協議方式
若無涉及不法,匯入妻子帳戶後,大多算是贈與,除非有協議書或借條(借貸關係)
匯入後再要回去,可能裂痕很大地.而房子如果是你名下過戶給妻子,妻子就要依法
繳交贈與稅和增值稅,如果是老房子好像不划算,通常不要變賣的不動產還是繼承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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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其次的,說出「你的錢是我的錢 我的錢還是我的錢 」,誰都看得出來絕非善類,根本不應該當結婚對象,結了絕對沒好下場.只能說當事人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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