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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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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79
原來是那間赤鬼,我曾經經過幾次,往裡面看覺得它的裝潢很糟糕,紅成一整片讓人壓力很大、還有那多到不行的鮮紅色塑膠晾衣鍊條。後來想說裝潢差不代表食物差,所以經過時有稍微注意一下裡面客人的餐點,還是不會讓我想進去消費。

不管怎樣,已經有標示會收服務費了,客人就不能拿「沒看到」當藉口不付,不然就不要進去消費,反正我也不贊成事先在帳單加入服務費這種做法。以前工作的地方也有在門口和菜單上標明「每人有最低消費」,有客人陪朋友來聊天而不點東西時,我們都會上前提醒,客人可以選擇離開或是點一個最便宜的,當然也有客人想硬ㄠ到底,我們會客氣告知這次不另外收最低消費額度,但是下不為例,即使客人不點東西,帳單上還是會多出一份最低金額。

這是我們老闆的規定,員工不能不跟上。如果一再縱容客人,先不要說讓老闆的利益受損,也會讓別的班次的同事難做人,因為標準不一,客人可能會說「上次我來,你們就沒有收我最低消費,今天怎麼不一樣了」,以前就是有這樣的同事愛在客人面前裝好人 (改飲料沒照規定多收差額),造成我們其他人的困擾、被客人罵。

我不知道台灣的服務生的底薪是不是最低工資、主要收入靠小費維生,如果不是的話 (像歐洲一些國家就不是),就不應該硬性執行小費制度,餐廳所謂的「服務費」也有可能都進了老闆的口袋了 (國外有些華人餐廳的老闆甚至會計會抽服務生的小費),那麼這服務費就失去意義了。另外有人說小費應該是獎勵、感謝服務生的優良服務,硬性收小費會服務生覺得「反正我隨便服務也有10%可拿」,我也贊同這個論點,尤其當小費不是服務生的主要收入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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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 you swear?
- Every god-damn single day.
舊 2009-03-25, 03:48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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