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令遭撤 公懲會推翻 怠職法官 照領退休金
* 2009-03-24
* 中國時報
* 【陳俊雄/北縣報導】
高雄高分院庭長周慶光怠惰職守,臨退前十天被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停職、移送公懲會查處、追回退休令,成為首名退休令遭撤銷的法官。但公懲會議決後僅將他記過二次,讓周不僅敗部復活,申請復職後還得以領取巨額退休金及一半本俸,消息在三月《司法院公報》披露,引發外界非議。
和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有同學關係的前高雄高分院法官周慶光,八十九年免兼庭長後心生不滿,工作態度消極;九十一年起他五年考績中有四年丙等、一年乙等。
司法官第十期結業的周慶光,九十五年四月九日核准退休,但他因考績丙等心理不悅,從九十五年一月廿六日起,把所有案件開庭時間訂在退休日之後,自己放起二個多月大假,不再審案。
司法院認為周慶光怠忽職守情節離譜,翁岳生決定要給予嚴懲,司法院最後除決議函請銓敘部撤銷周慶光的退休核定,並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審查,並依同法停職。
公懲會議決後雖認為,「周慶光辦案態度草率,敬業精神明顯欠缺;又恣意更改延後庭期,置當人訴訟權益於不顧;復已請假規避案件開庭陪席,未能切實、積極參與合議審判,事證明確。」卻以周妻車禍他「難免因而分心,情尚可原」,僅給予記過二次薄懲。
在公懲會議決下,周慶光不僅敗部復活得以領取巨額退休金,停職三年餘的薪資本俸亦可全額補領,不啻是重重打了司法院一個耳光,引發法界非議。
周慶光年逾七十,如果當年順利退休可爭取加領退休金一點四倍的退養金。如今以七十二歲高齡申請復職後再辦退休,是否能領取一點四倍退養金,端賴司法院解釋。
另外,簡任十四等、曾任高院庭長的周慶光,原本每月全薪十七萬七千餘元,其中包括本俸五萬一千餘元、專業加給九萬餘元及三萬五千元的主管加給。停職後每月只能月領本俸二分之一的二萬五千七百四十元;申請復職後,則能補領三年餘的另半本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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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公懲會都變成官官相護的好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