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YCB-
以後台灣的救護車最好全裝攝影機,只要警笛一開就會錄影,誰沒讓就直接把法院傳票寄過去,如果車上的人有三長兩短全部都怪到他頭上,看以後誰敢不讓
之前聽過有救護車被卡在等紅燈的車陣中,前面的車一聽到後面有救護車就直接闖紅燈為救護車開出路來,而綠燈方向的車也全停下來讓救護車~因為很多病人可能沒有兩分鐘了
所以應該把不讓救護車的罰則以過失殺人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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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太誇張了,反正只要第一台死都不讓,你後面的車自然就很難有空間讓,錄影只能錄到前面一台,在前面的通通錄不到,這樣只是為了搶錢而搶錢,一樣沒有任何能力阻止不讓的人
用過失殺人那是根本作不到的,救護人員沒有權力移送,要家屬才能去報案,移送後要法官認為有達到過失殺人,那整個案件才會成立,簡單的話一年內會一審,複雜的話10年也審不完,況且醫生也沒辦法認定這個人晚個n分鐘就死定了,早個幾分鐘就沒事
反正不讓的人,會處死刑也不會讓,就和黑心商品一樣,你抓你的,我做我的,公德心不提升做啥都沒用
不過台灣的警察不長眼和申訴罰單不容易,也是讓駕駛人培養沒有公德心的原因,也不應該全部都怪在駕駛人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