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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期一天氣晴
何來的大吵大鬧!!!!!不懂
就像今天某某業著說來店消費憑優惠卷滿2萬送4000元
那我帶了優惠卷要來買東西!!店家卻不給我買!!
那這樣消費著不是被當傻子嗎???
有本事給這種優惠!!就要有本事給阿!!!
業著的權利!!笑死了!!!!!
那像網路購物標錯價錢!!我們買了
業著有盡他的權力來補償消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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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都看了哪裡沒有大吵大鬧? 就只差沒有趴在地上哭了...
不是沒本事給是要考慮到其他會員的權利,她一個人就拿了54份被問怎麼拿的也回答不出來。這些優惠卷應該是要寄到家裡才對,她私底下就跟熟識的櫃台小姐未經正常管道拿了這麼多,如果給她用了才把其他VIP客人當傻瓜!
這跟網路購物有甚麼關西? 標錯價錢你還傻傻買? 你買了就表示你已接受那個價錢所以業者並沒有義務要補償你阿不是嗎?